北面官
见“契丹官”(1564页)。
见“契丹官”(1564页)。
?—1874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叶赫那拉氏。字澄泉。文生员出身。道光间,历官太常寺少卿、内阁学士、礼部右侍郎、护军统领。咸丰三年(1853),入军机。奉命带兵赴天津,同参赞大臣僧格林沁防剿太平军,
①(1506—1542)明代蒙古右翼济农(亲王)。小名库蔑里,尊称衮必里克墨尔根,明朝人以其尊称(墨尔根)、封号(济农)译作麦力艮吉囊、己宁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右翼济农※巴尔斯博罗特长子。正德
见“阿里克”(1208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滑雪板”。汉文文献写作“木马”。古代蒙古森林狩猎部落居民冬季代步之交通工具。拉施特《史集》曾详载森林兀良哈人使用察纳的情况:冬日以名曰察纳之板系于足下,持杖撑雪而行,有如水上行舟,其
书名。清钱大昕撰。4卷。分经、史、子、集4部,每部各为1卷,内再分子目若干。是作者鉴于《元史》不列艺文志一门,参照前史体例,取元人学者文士著述,录其都目,以补《元史》所未备之作。举凡元人著作之可传者,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守官署之称”。《金史》只此一见(一说其即见于纪传而不见于《国语解》之阿舍勃极烈。)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满洲源流考》作纳尔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可成哥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支流纳尔吉河流域。《明实录》中又记永乐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亦作扑户。满语音译。清代蒙古、满洲等族中擅长相扑的摔跤手称号。天聪六年(1632),清太宗皇太极以门都侍卫,赐号阿尔萨兰土谢图布库;杜尔麻,赐号詹布库;特木德赫,赐号巴图鲁布库。此三人皆蒙古人,气力绝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