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尔板索尔马
蒙古语“古尔板”和藏语“索尔马”的叠称,即“三河”(46页)。
蒙古语“古尔板”和藏语“索尔马”的叠称,即“三河”(46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南部,邻接山西省。明置玉林、云川二卫,后为蒙古西土默特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康熙中(1662—1722)在境内置驿站曰“二十家子”,蒙古语称“和林格尔”。乾隆元年(
见“汪古”(1120页)。
即“颙琰”(2508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其取材、制作工序与※普尔巴相同,但器型有别。分两种:一种盖状似半圆球形,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子母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足,有大中小之别;
见“缚喝”(2416页)。
宋、元、明、清时期壮、布依等族地区土司基层政权机构。宋征服广西西北部今红水河沿岸后,委派岑氏土官统治其地,称泗城州,后曾升为军民府。岑氏按“人十为家,家十为亭”,在州之下设甲、亭基层机构。相传泗城州军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
书名。明代解释伊斯兰教历法之书。1卷,书末有成化十三年(1477)南京钦天监副贝琳跋文。又附《译天文书》,1卷。洪武十五年(1382)钦天监灵台郎海达儿(又译黑的儿)、阿答兀丁、回回大师马沙亦黑、马哈
藏语音译,又称“车德勒空”。原西藏地方政府两大管理机构拉哈和孜恰中的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主管发放贷款和为达赖喇嘛及时收支财物等事务。其收入来源,是经营部分庄园、牧场,收取高利货利息等,设僧官两名作总管
(? —1242或1241) 察合台汗国建立者。又译察阿歹、察哈台、察合带、茶合带、察干岱等。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次子。蒙古国建立后分封时,得8千民户。刚毅善战,屡建战功。太祖六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