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伊秩訾王
见“伊秩訾王”(808页)。
见“伊秩訾王”(808页)。
①(1522—1572)明代蒙古右翼济农(亲王)。名诺延达喇,汉文史籍译作那言大儿。孛儿只斤氏。※吉囊(衮必里克墨尔根)长子。嘉靖二十一年(1542),父卒,嗣济农位。明人因其封号(济农)译称为吉能,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见“耶律弥勒”(1315页)。
①中国古族名、国名。又作於越,也称内越、大越。越人一支。始见于《竹书纪年》周成王二十四年(前1040)。分布在今浙江绍兴为中心的沿海一带。其来源相传为禹之后裔。今人根据文献和考古资料分析,大多认为当地
见“八旗满洲”(30页)。
见“伊吾”(80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置之阿资河卫均称作阿济卫。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
参见“托高会”(752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洪武七年(1374)置。以自四川巴县移住之唐进宝为水尽源通塔坪长官司长官。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招回逃散土民,复长官司。以唐思文任长官,隶容美宣抚司。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