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
仡佬族住房。用树枝支撑架起的一种茅草棚。屋呈三角形,屋檐接地,四周用竹编或土作墙。房屋矮小、阴暗。流行于贵州、广西等地。旧为贫苦农民居住的房屋。现在多用作堆杂物或田间临时住房。
见“碎叶水”(2351页)。
沙陀首领。又称处月酋长沙陀金山。后唐李氏先祖。唐高宗龙朔二年(662),从武卫将军薛仁贵征讨铁勒,授墨离军讨击使。武后长安二年(702),进为金满州都督,累封张掖郡公。卒,子朱耶辅国嗣。
①见“莫何”(1823页)。 ②见“始波罗”(1550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东汉元初四年(117),赵嶲羌、夷因“郡县赋敛烦数”,“长吏奸猾,侵犯蛮夷”,卷夷、大牛种封离等夷羌起兵,杀遂久(今云南丽江)令,永昌、益州及蜀郡羌夷响应,众至10余万,破20余县,杀长吏,焚邑郭。诏
见“回离保”(781页)。
藏语音译,意为“封地文书”。旧时中央封建王朝、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水、林、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他人不得侵犯等等。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
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成吉思汗部将※者勒蔑(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革兰台第八子。初部众300余,居界岭口(在今河北长城东段)塞北,受明封都指挥佥事。嘉靖(1522—1566)中,中,屡与察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