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贡却贡勒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生活清贫,从不间断会传的讲辩,在《集类学》学级辩论中,辩驳犀利;在《中观》和《般若》学级辩论时,超越群论。进入《俱舍》级,成绩优异,获多仁巴学位。曾任恰达玛和本扎仓的格贵。后入密宗学院学习。被推任诵经师。任大会堂协敖时,严持戒律,王府之美拉管家等违犯寺规,予以开除寺籍。历任金刚持师和时轮学院法台,主持院务。任作格寺喇嘛时,食坏人给食物,返寺后圆寂,终年53岁。贡塘·嘉贝样活佛将其全部骨灰拌泥土,脱制成文珠菩萨像。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生活清贫,从不间断会传的讲辩,在《集类学》学级辩论中,辩驳犀利;在《中观》和《般若》学级辩论时,超越群论。进入《俱舍》级,成绩优异,获多仁巴学位。曾任恰达玛和本扎仓的格贵。后入密宗学院学习。被推任诵经师。任大会堂协敖时,严持戒律,王府之美拉管家等违犯寺规,予以开除寺籍。历任金刚持师和时轮学院法台,主持院务。任作格寺喇嘛时,食坏人给食物,返寺后圆寂,终年53岁。贡塘·嘉贝样活佛将其全部骨灰拌泥土,脱制成文珠菩萨像。
见“完颜永蹈”(1151页)。
民国年间新疆阿勒泰行政区名。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朝政府为加强对阿勒泰地区的管辖,将阿勒泰从科阿辖区内分出,置为特别区,设办事大臣。辛亥革命后,改办事大臣为办事长官。嗣以沙俄经常派人入侵,并阴谋
约1598—1698清代伊斯兰教经师。字子先。江苏江宁(今南京)人。回族。幼习儒学,曾中秀才。后承家教,研习伊斯兰教义。成年时,就学于山东济宁常志美门下。学成,先后在南京、苏州、镇江等地清真寺讲学传教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貉(mo),是“貊”的单称(一说其与“”是两个族称,西周至春秋初才混为一体;或说称“貊”者非同属一族,乃是一种泛称,“貊”才是专指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即“扎里赤”(192页)。
1798—187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王佳氏。字秀峰。道光间,历任侍卫、副都统。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军由湖南下汉阳,欲取荆州,奉命专统荆州防务。四年,任荆州将军,督师配合湘军曾国藩部合攻武
见“宇文邕”(898页)。
1973年在新疆吐鲁番县阿斯塔那墓地出土。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青石质地,正方形,边长74.5厘米。楷书志文30行,满行30字。碑述高昌左卫大将军张雄(583—633)与夫人麹氏生平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