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晋靖祖
见“石璟”(448页)。
见“石璟”(448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古族名。又称三苗、苗民。据《山海经·海外南经》云:“昔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详见“三苗”(46页)。
封爵名。(1)辽重熙十三年(1044)兴宗册西夏景宗李元昊此爵。 (2)宋庆历八年(1048)仁宗册西夏毅宗李谅祚此爵。(3)宋熙宁二年(1069)神宗封西夏惠宗李秉常此爵。(4)宋元祐二年(1087
见“药杀水”(1603页)。
职名。清代前锋、护军、火器等营所设的教习。多择取满洲、蒙古老练兵丁充补,仍食原饷,以教导新兵技艺,赏戴蓝翎以荣之,故称。3年期满,可以补授骁骑校等职。乾隆四十年(1775)定,嗣后“军政”之年,各营官
即“勃极烈”(1584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见“广平淀”(131页)。
1888—1927桂系军事将领。字慎堂。广西百色人。回族。祖籍陕西扶风。幼年在百色读私塾。宣统元年(1909)至龙州拜陆荣廷为义父。后被保送入广西讲武堂。未毕业,被召回陆部任副官。1911年辛亥革命后
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纳速剌丁次子。官至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在泉州、兴化兴办学校,购置学田,修建金鸡、南台、相额、营头、下辇、金溪六座桥梁。将兴化、蒲田、国清等县海塘拨给贫民,改造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