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惹
即“兀惹”(107页)。
即“兀惹”(107页)。
明代滇西南九个重要土司的总称。“三宣”指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六慰”指缅甸、孟养、八百大甸、车里、木邦、老挝六宣慰使司。先后置于洪武十九年(1386)至万历三十四年(1606)之间。参见各条。
见“缚喝”(2416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唐初内附,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一记为贞观十九年,645年),唐置带州,治昌平之清水店,隶营州都督,处契丹乙失革部。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契丹首领李尽忠率众叛唐据营州后,北
古碑刻。北宋李彦弼(奉议郎权通判桂州)撰文。刻于政和五年(1115)。碑高3.66米,宽4米。正文真书,左行竖刻,字径8.3厘米,计1820字。内容首述邕州所处的重要地位及形势、物产、民风等,次述建置
藏语音译,意为“部落办事人”。原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下牧区基层组织的执事之一。各部落共同推出一名人选,由※宗本(相当于县一级地方政权“宗”的官员)决定。负责传达宗政府的命令、宗政府与部落的联络及向小部落派
见“李克用”(1034页)。
参见“雪山党项”(2036页)。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古地名。比今地理,众说不一,或说为今介于元山、平壤之间的北大峰山脉;一说是分割今平安南道及黄海道与咸镜道南部及江原道北部之大关岭;有说为盖马大山之异名(包括向南伸延部分);或说为咸镜南道之薛罕岭。以上
即“贷勃山”(17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