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书名。广西地方志书。近人邓赞枢(时任县长)、梁明伦(前任县长)等修纂。不分卷数。民国三十四年(1945)成书。共10篇,计有地理、人口、社会、县地方行政、经济、文化、前事、杂记、党务、抗战事迹等。是县
位于今山西西北部云中山、句注山迤西,桑干河、汾河上游和黄河东岸一带。分南北两部:北秀容川为契胡尔朱氏所居,北魏时尔朱氏世为北秀容酋长,所居梁郡城当今朔县西北,一说尔朱氏所居秀容应在肆州(治今山西忻县西
即“乞剌斯八斡节儿”(126页)。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见“俺巴孩”(1884页)。
1330—1369明初将领。字伯仁,安徽怀远人。回族。家贫,世代务农。勇力超人,习武善射。初从刘聚义军反元。至正十五年(1355)在和阳归附朱元璋,从拔采石、太平,授总管府先锋,守溧阳。后从徐达取镇江
秦汉及晋时对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一种赋税名称。“賨”,《说文》解释“南蛮赋也”。据《后汉书·南蛮传》载,西汉时在武陵蛮地区“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为賨布。”所征实为人头税。也有以钱代布的
元代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吐蕃军政的中央机构。世祖至元元年(1264),始置总制院。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今西藏)来朝见于宣政殿,故改名宣政院。以帝师总领其事。下设院使(秩从一品)、同知、副使、佥院、同佥
金陵墓名。天会十四年(1136),熙宗追谥※完颜函普子乌鲁为德皇帝。皇统四年(1144),号其陵墓曰熙陵。原在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附近,正隆元年(1156),迁葬于大房山(今北京房山)。
位于今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县。相传为唐代遗址,因年代久远,风沙侵蚀,尚未进行系统科学发掘。已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