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塔拉
即“哈喇塔勒”(1642页)。
即“哈喇塔勒”(1642页)。
官名。清代驻防旗兵官之一。专城官(一城中首席官),正三品,位列副都统下、协领上。东北设此官者有黑龙江将军兼辖之呼兰,盛京将军兼辖之兴京(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开原、辽阳、复州、金州、岫岩、凤凰城、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特格里木图山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哈噶勒噶山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南至图伦乌兰齐老接本部中末右旗界,北至玛勒胡尔山接本部中末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见“碎叶城”(2351页)。
?—1802清朝大臣。字香圃。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选庶吉士。历翰林院侍讲、侍读、国子监祭酒、詹事府詹事、大理寺卿。二十九年(1764),入直上书房,充《四库全书》总阅,
见“拓跋猗卢”(1361页)。
?—642隋、唐官员。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隋许国公宇文述子,许国皇帝宇文化及之弟。隋开皇(581—600)末,以父勋封新城县公。尚杨广(炀帝)女南阳公主。大业(605
卫拉特蒙古进藏布施活动。乾隆十二年(1747),准噶尔部长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为替噶尔丹策零超度亡灵,派遣宰桑巴雅斯瑚朗、玛木特偕喇嘛绥绷格隆、鄂木扎特格隆、巴罕绥绷格隆等300人,携骆驼2000余峰,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书名。清末麻兆庆纂修。6卷,约光绪十六年(1890)成书。兆庆(1835—1900),字余斋,别号巩华旧友、榆荫主人,昌平县贯市村(今属北京市)人。回族。早年在外省作军内幕僚,被保至后补训导。后归故里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撒拉尔,简称撒拉,意为“领兵官”,一说部族名。元称撒剌、撒剌儿,明称沙剌、沙剌族,清称萨拉、萨拉尔、撒喇以及循回、撒拉回等,主要分布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及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