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乌苏
参见“那曲”(927页)。
参见“那曲”(927页)。
?—1681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土默特右翼都统讬博克次子。初任佐领。康熙九年(1670),父卒,袭都统。十三年(1674),选兵会征陕西辅臣。十四年,率土默特兵700至榆林,与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
唐代南诏国第十代王晟丰祐年号。一作保合。824—840年,凡17年。
见“甲郡马”(559页)。
见“元子攸”(235页)。
312—385十六国时期佛教高僧。汉族。常山扶柳(今河北冀县西南)人。本姓卫。自幼父母双亡,为义兄孔氏所育。12岁出家。因容貌丑陋为师所轻,常供役于田圃。后从师受具足戒而发愿游学,师事佛图澄,得嫡传,
?—1664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舒穆禄氏。额驸扬古利孙,塔瞻子。顺治四年(1647),袭父一等公爵。八年(1651),授领侍卫内大臣。十七年(1660),授定西将军,与都统卓罗等率禁旅,会同吴三
1848—1919近代中国回族教育家,伊斯兰教学者。字浩然,经名阿布杜·拉合曼。新疆穆斯林称之为“白十”阿訇(即五阿訇)。北京人。回族。出身于宗教世家。年青时即博览伊斯兰教经典,精通阿拉伯文和《古兰经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