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獒
又作“四狗”。蒙古语称“朵儿边·那孩思”。为元太祖成吉思汗开国功臣者勒蔑、忽必来、哲别、速不台的共称。成吉思汗赞誉其四人“如猛狗一般,凡教去处,将坚石撞碎,崖子冲破,深水横断”,故有是称。凡临阵,四人常充先锋。详见诸人条。
又作“四狗”。蒙古语称“朵儿边·那孩思”。为元太祖成吉思汗开国功臣者勒蔑、忽必来、哲别、速不台的共称。成吉思汗赞誉其四人“如猛狗一般,凡教去处,将坚石撞碎,崖子冲破,深水横断”,故有是称。凡临阵,四人常充先锋。详见诸人条。
突厥语yasavul~esavul音译。官名。原为低级官吏,其职司是为高级官员引见求见者。在※叶尔羌汗国后期职位提高,为汗的近侍,常被派出监军。
书名。金夹谷清臣、党怀英等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大定元年(1161)十月至大定二十九年(1189)世宗一朝有关史事。明昌四年(1193)八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世宗纪》。
指古代诸侯、属国和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亲自或遣使朝见中央君主(天子)和贡献方物。其事史不绝书。《后汉书·乌桓传》:“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诣阙朝贡。”《新唐书·流鬼传》:“开元十一年,
见“阿里钦部”(1224页)。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
参见“家素谋”(1947页)。
元朝大臣。钦察人。广平路总管忽都之子。通蒙语。初从平章阿塔海于扬州,为奏差官,每年数赴京奏事,深得忽必烈赏识。至元二十二年(1285),授金坛尹,迁江浙行省理问官、江西行省都镇抚。二十七年,从丞相忙兀
清代满族新婚妇女所着的一种服饰。因在褂上缀以8个刺绣或缂丝的彩团,故名。
蒙古族传统民间舞蹈之一。以模仿挤奶动作,故名。劳动之余,青年妇女在轻快的节奏中翩翩起舞,模仿挤奶过程中的各种动作,舞姿优美轻柔,富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抒情风味,尤以抖肩,翻腕等动作著称。表现出蒙古族劳动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