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教
又称“回回教门”,或简称回教。是中国对伊斯兰教的古称之一。最早见于明初回回人马欢著《瀛涯胜览》一书。自宋以来,汉文史籍中,多用回回一词泛称国内外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民族或国家,因而伊斯兰教也习称为“回回教”。清以后简称“回教”。
又称“回回教门”,或简称回教。是中国对伊斯兰教的古称之一。最早见于明初回回人马欢著《瀛涯胜览》一书。自宋以来,汉文史籍中,多用回回一词泛称国内外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民族或国家,因而伊斯兰教也习称为“回回教”。清以后简称“回教”。
89—180高句骊国第八世王。固,一作“句”。太祖大王※宫之季弟。兄次大王遂成无道,恐祸及己,逃居山谷。汉延熹八年(165),次大王被杀,群臣迎立为王,时年77岁(《后汉书》等记其继位在汉阳嘉元年,即
见“纳牙阿”(1267页)。
见“阿里不哥”(1223页)。
高句骊族民间流行的一种游戏。据《礼记·投壶》载,此本为中原古人宴会时的礼制,也是士大夫的一种游戏,源自春秋时代,后高句骊族社会中盛行。其法是以特制的盛酒的壶口为目标,在席者离壶5—9尺外,依次以矢投掷
?—1879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勒氏。御前侍卫※高喀鼐之子。咸丰四年(1854),随军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克临清,加副都统衔。次年,赐号伊勒固尔巴图鲁,授正红旗蒙古都统。八年(1858),驻防天津海
?—1876清朝大臣。字子华,号朴山。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南河河道总督麟庆子。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咸丰三年(1853),充日讲起居注官,升侍讲学士,迁通政使。请准整顿京师营制。以漕盐为国家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见“湘水”(22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