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方式。所谓“以土官治土民”。它是由民族地区当时的社会历史及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其肇始于秦汉,中经唐宋不断充实,至元代正式形成制度,并完备于明代,延续于清代及民国。元朝统一全国后,其疆土较之汉唐更为广阔,为巩固其有效统治,总结了历代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对民族地区的统治经验,视各族首领辖区之大小及具体情况,对他们授与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及长官等不同名号,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土府、土州、土县等世袭土官,并对土官土司的任命、品级、承袭、升迁、赏罚等都有规定,逐渐形成制度。及至明代,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土官土司的职衔、承袭、隶属关系、贡赋、征调等制度,使土司制度更为完备,所谓“踵元故事,大为恢拓”。清循明制,但对土司的承袭和考核更为严格和完备,并采取某些措施分割或缩小土司辖区及限制土官土司权力,防止其势力尾大不掉。设立土司的地区,虽仍按旧俗管理其原来辖区,朝廷也不改变其社会组织与经济结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土官土司一经授职,朝廷即赐诏敕、印章、冠带等信物,作为朝廷命官标志,得服从于中央王朝,听命调遣和定期贡纳,即要承担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义务,对加强中央政权与民族地区的关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土司世官其土,世有其民,对辖区土民残酷压迫,肆意苛索。不断扩充势力,相互仇杀,乃至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步深入这些地区后,朝廷便采取更治之法,故在明代后期,特别是清雍正以后对土司辖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改过去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控制,但对一些客观条件还不成熟的地区,则仍沿旧制,一直残存至民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彻底废除。

猜你喜欢

  • 敌拉

    见“敌烈部”(1882页)。

  • 大月氏

    西域古国名。西汉文帝(前180—前157年在位)初年西迁之月氏所建。时月氏迫于匈奴冒顿单于的攻击,自敦煌、祁连间迁至塞种地区(今新疆伊犁河流域一带)。文帝后三年(前161)前后,复遭匈奴老上单于与乌孙

  • 萨迦巴·格西

    甘南第二大寺卓尼寺之创建者。全称萨迦巴格西·希日益西。元时西藏萨迦派僧人。精通经典。元帝师八思巴(罗追坚赞)随萨班赴内地途经卓尼时,喜见该地风景地势奇佳,倡言在该地建一大寺,并作建寺树塔安排,命其留此

  • 围班

    清代漠南蒙古诸王公以轮班方式赴木兰行围之制。定例凡年初值过年班者,是秋还应值围班;有因生身(尚未出痘)缺值年班者,至围班期则毕从。其班临近,先集于喀喇河屯迎觐,随至避暑山庄,再随入围场,或行围时任管围

  • 几何印纹陶

    新石器时代晚期越族先人陶器纹饰的典型代表和重要文化特征之一。花纹大多用陶印模捺印或拍印而成,有方格、曲尺、圆圈、米字、人字、之字、平行直线、回字、波浪、筐篮等等图案。在我国东南部和南部古越人居住的广大

  • 拉基语

    我国云南少数彝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仡央语支,分布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南部金厂镇及与之毗连的越南民主共和国北部地区的曼优、曼蓬、曼邦等地。操拉基语的人口约有八九千人(国内使用

  • 皮被河城

    辽代地名。为今蒙古国肯特省温都尔汗祖赫雷姆古城。辽时此地为边区,是城为边防城,以屯戍而立,地控北边,时于此置兵500。金废。

  • 噶穆河卫

    见“古木河卫”(441页)、“可木卫(一)”(491页)、“古木卫”(440页)。

  • 鲁印昌

    见“鲁允昌”(2267页)。

  • 悲调

    赫哲族民间乐曲。又名“哭调”。因曲调凄凉悲哀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歌词内容多为回忆过去的痛苦生活和悲惨遭遇。有的边唱边流泪,呜呜咽咽,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