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正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208年在位)。改为2年一更代。元代城市录事司中分设隅、坊两级,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职司同前。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208年在位)。改为2年一更代。元代城市录事司中分设隅、坊两级,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职司同前。
见“夷水”(759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伊克昭盟北部。明初为东胜卫西界。陕西榆林卫河套地,后入蒙古。清分别为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及右翼前末旗牧地。光绪三十一年(1906)以其地巳垦,置厅,寄治萨拉齐厅包头镇。1912年改县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81—1184,凡4年。
清代新疆工矿名。乾隆四十一年(1776)建于哈尔海图山(俗称凤凰山)。由废员2人经管。年产铜二三千斤至五六千斤不等。五十四年(1789),因产量不高,移于哈什河畔(今尼勒克县地)另开新矿。嘉庆六年(1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解放前夕在云南建立的地方革命武装。原称“普光三支队”,是一支组织松散自发反对国民党压迫的地方武装。在接受中共“云南人民自卫军第二纵队”领导后,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第九支队”,随即改编为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古城遗址。位于今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城约5公里处。城周约1华里,呈方形。城墙中间层用粘土夯成,内外辅以大土坯,外土坯宽约170厘米,内土坯宽约120—150厘米。残墙最高处约5米,上部最宽处达7米。城内有
学校名。1927年创置。校址位于西宁马坊街三圣庙。其前身是“青海蒙古半日学堂”见(1283页)。
即“渤海”(22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