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布拉杰
参见“塔布噶举”(2160页)。
参见“塔布噶举”(2160页)。
见“婆娑府路”(2128页)。
见“萧图玉”(1996页)。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见“答剌麻八剌”(2240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成化十三年(1477),首领南喇节入朝贡马及方物,赐衣服、彩缎等物。十八年(1482),族人沙刺肖等赴京师,贡氆氇、盔甲等方物,依例回赐。后,其族首领、宗教上层
见“史记”(565页)。
土司名。明置。元为铜人大小江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铜仁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万历二十六年(1598),改县,治所在今贵州铜仁县。领长官司5:省
即“色勒库尔”(845页)。
1011—1052辽代将领。契丹族。仲父房之后,南府宰相耶律思忠子,为于越※耶律仁先之弟。史载其体貌端正,举止庄重,讲究礼节。尝戒其族人曰:“国中三父房,皆帝之昆弟,不孝不义尤不可为。”(《辽史》卷9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