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捺钵”(2037页)。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十一月置。辖地在今保山东北,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元年(1522),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
地名。又作费阿拉。满语音译,“佛”意为“旧”,“阿拉”意为“平岗”,合译为“旧平岗”。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二道河村南山岗。辖境东临鸡鸣山,南界哈尔萨山,西达烟筒山接连凤凰岭。明万历十五年
见“旧老城”(523页)。
见“元恪”(228页)。
商号名。清道光(1821—1850)末年,山西潘姓在内蒙古土默特旗萨拉齐开设的皮革商店。初主要经营生牛皮兼营车马、挽具、鞭梢、绳套及小件农具,后制作水、旱靴以熟牛皮制作,兼有防水、防冻性能,故一时成为
见“可敦城”(4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