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白利事件
1930年,康区甘孜北之白利土司所辖白利村的雅拉寺活佛,擅将白利土司给该寺当差的15户差民转赠属朱倭土司的大金寺。白利村民反对,引起争执。大金寺于同年6月18日攻占白利村,大肆劫掠。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支持和怂恿下,利用这一纠纷,出兵支持大金寺,并与川、康、青三省军队作战,后藏军失败,退回金沙江以西。经数年谈判,于1934年签订《汉藏协议安置僧民办法十二条》,1935年签订《安置大金寺僧规约》,1939年签订《安置大金良善寺僧详细办法》七条等一系列善后章程,始获最后解决。
1930年,康区甘孜北之白利土司所辖白利村的雅拉寺活佛,擅将白利土司给该寺当差的15户差民转赠属朱倭土司的大金寺。白利村民反对,引起争执。大金寺于同年6月18日攻占白利村,大肆劫掠。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支持和怂恿下,利用这一纠纷,出兵支持大金寺,并与川、康、青三省军队作战,后藏军失败,退回金沙江以西。经数年谈判,于1934年签订《汉藏协议安置僧民办法十二条》,1935年签订《安置大金寺僧规约》,1939年签订《安置大金良善寺僧详细办法》七条等一系列善后章程,始获最后解决。
新疆军阀盛世才统治时期的官办企业。1933年冬创办,各地设有分公司。主要收购牲畜、肠衣、皮毛、干果等土特产,与苏联交换日用百货和工业设备,并在南疆同印度、阿富汗等邻国进行贸易。在和田、莎车等地,还开办
初称固山达(满语音译)。官名。清代驻防旗兵官之一。位列※城守尉之下、※防守尉之上,从三品。(1)专城官(一城中首席官):吉林将军兼辖之打牲乌拉城,宁古塔副都统兼辖之珲春,阿勒楚喀副都统兼辖之拉林,此3
清朝官吏、文史家。字亨文。号哲初,又号蓼初。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万历十六年(1588),由德化(今江西九江)中举。二十年(1592)登进士。历宝庆(治在湖南邵阳市)、杭州二府推宫,办事精详
见“斡难河卫”(2427页)。
西魏大臣,字通照,吐谷浑族。先世原居东部,世为部落大人,后徙代郡,居上乐。少有侠气,善骑射。北魏孝明帝(515—528在位)时,为避乱,徙居并(治今山西太原)、肆(治今山西忻县西北)地区。附于尔朱荣,
书名。清洪亮吉(1746—1809)撰。16卷。书成于乾隆五十年(1785),刊于嘉庆二年(1797)。有《国学基本丛书》本,并收入《洪北江全集》。本书记载了东晋时期北方十六国的疆域,国各一卷,以州为
见“何锁南普”(1087页)。
?—1037宋时归义军节度使。一作曹顺。※曹宗寿子。大中祥符七年(1014),父卒,继任。同年以归义军留后遣使贡于宋,表请金字藏经、泊茶、药、金箔。真宗授其为归义军节度使。初向辽进贡时自称“沙州回鹘”
地名。见“胪滨府”(1712页)。
见“奥里”(22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