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猪江
见“佟佳江”(1095页)。
见“佟佳江”(1095页)。
清雍乾年间与准噶尔部的互市。始于雍正六年(1728)。初仅为贡外携货贸易。贸易额一般在数千两至万余两白银。乾隆四年(1739),准噶尔、喀尔喀两部勘分牧界后,因噶尔丹策零奏请,清廷准其商队每4年定期至
即“那牙勤”(929页)。
(1589—1642~43) ※黑山派和卓首领。本名玛木特·叶赫亚。※伊斯哈克和卓幼子。1596年,时年七岁半,被派往叶尔羌汗国主持教务,※马黑麻汗拜之为精神导师。是时实际主持教务者为大哈里发(代理人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丝绸等织造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即“完颜承晖”(1159页)。
藏文蒙古史籍。原名《述说蒙古地区汗统、佛教、高僧、寺庙、文字创制诸源流之宝鬘》,简称《宝鬘》。内蒙古鄂尔多斯部准格尔旗耶喜巴勒登著。成书于藏历第十四胜生周木羊年(清道光十五年,1835)。其内容分3部
见“诸抹”(1951页)。
元代诗人、教育家。字兼善。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元初祖父哈只仕江南,遂家居上虞(今浙江省上虞县)。父亦不剌金,曾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自幼博览经史。至正二十二年(1362),领乡贤,任尹和靖书院山长。不久
1743—1796清代学者,历史编纂学家。浙江余姚人,字与桐、二云,号南江。乾隆进士。深通训诂,尤长于史学。历充国史馆、四库馆、三通馆纂修官,国史馆提调、翰林院侍讲学士兼文渊阁直阁事等官,参与及负责史
573—608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