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见“根敦嘉措”(1812页)。
壮语音译。亦译“哑摆节”。壮族节日。流行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者宁、索乌一带。在每年夏历四月兔日举行。届时,集体集资买1头牛、2口猪、2只鸡和48尾鱼作祭品,前往娅拜山举行祭祀。男女老少均到场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28。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
西汉时匈奴王。※郅支单于之子。初为匈奴右大将。汉宣帝甘露元年(前53),时郅支单于与呼韩邪单于争单于位,相互攻战,见呼韩邪遣子入侍汉,求助于汉,亦受父遣入侍汉朝。
突厥语ishkagha音译。伊希克(ishk),意为“门”,阿噶(agha),意为“主人”;合译为“门的主人”或“司门”。为※叶尔羌汗国最重要的官职之一,直接掌管宫廷的侍卫军队,相当于成吉思汗时代的※
书名。清代蒙古族万福辑著。共2卷。光绪十一年(1885)成书。卷首有序言,卷末附跋文。全书收有大量满文虚字,对字义和用法作了详细的介绍,并附有满汉对照的例句,是一本关于满文虚字用法的著作。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贫困户的称谓。随着佤族从刀耕火种向锄耕农业过渡,个体家庭经济迅速发展,出现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占有的不平衡,从而区分出来的贫困阶层。因种种原因,一般占有耕地不多,或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千户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五音所,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南有五因河,又有五因屯,故名。
金海陵王完颜亮年号。1156—1161年,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