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伦河卫
见“甫儿河卫”(1047页)。
见“甫儿河卫”(1047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因发现于新疆温泉县乌拉斯泰草原,故名。现存1个,石人面向南偏东30度,高出地面96厘米。是雕刻在一块长形砂岩上的1个人像头部,大目通准、颧骨高隆,蓄有八字形胡须,雕刻精细大方。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
312—385十六国时期佛教高僧。汉族。常山扶柳(今河北冀县西南)人。本姓卫。自幼父母双亡,为义兄孔氏所育。12岁出家。因容貌丑陋为师所轻,常供役于田圃。后从师受具足戒而发愿游学,师事佛图澄,得嫡传,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皇庆元年(1312),孛罗受封。
即“王万庆”(205页)。
见“阁罗凤”(1727页)。
即“色勒库尔”(845页)。
参见“宗”(1523页)。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