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汉
见“萧翰”(1992页)。
见“萧翰”(1992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见“牯脏头”(1665页)。
?—1655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初任牛录章京。崇德六年(1641),随军围锦州,破明经略洪承畴骑兵,又败宁远兵。顺治元年(1644),随军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追击庆都县,败之。二年正月,同固山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乃东,元至明初,其地方政教首领建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是为其政权驻地。永乐四年(1406),明廷封其政教首领灌顶国师※帕竹扎八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有明一代,其地成为阐化王驻地。参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刀庄霸食邑于勐笼。清雍正七年(1729),叭先随征有功,授土千总职。卒,侄刀阿兴降等袭土把总,传至召叭弄。
?—1717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郭尔罗特氏。博罗兑次子。康熙十三年(1674),以恩监生从征耿精忠至江西。随定南将军希尔根攻取广信府,败敌将郭兴等于贵溪县城北。又败敌都统易天锡之众7千余。攻克抚州
?—1596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领主。又称恩克跌儿歹成台吉、瓦剌它卜囊,简称永邵卜。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博迪达喇长子。父卒,继领永谢布万户,驻牧于大青山北面。隆庆五年(1571),明
见“呾蜜”(1388页)。
?—1213金大臣。本名胡沙,又作忽沙。女真族。完颜氏。颇知孙、吴兵书。初以宗室充符宝祗候,历任中都左警巡副使、殿中侍御史、右警巡使、彰德军节度副使、刑部员外郎、郎中。迁会州、惠州刺史、同知临潢府事、
参见“僚市”(24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