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见“迈买的明”(741页)。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清代八旗兵的俗称。旗制规定:凡年满18 (初期定为15、16),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几丁抽一为兵,则视各时期需要而定。清太宗皇太极时代(1626—1643年在位),曾规定满洲牛录各以三丁抽一,
?—1425明朝将领。原名绰罗,一译丑驴。蒙古族。故元兵部尚书(一作工部尚书)。洪武二十一年(1388),归附明朝,太祖赐以姓名。因通译书,授燕王府纪善。建文元年(1399),从燕王朱棣起兵“靖难”,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忽剌温”(1488页)。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都波。游牧于北海(今贝加尔湖)南,西连坚昆,南接回纥。内分3部,即都波、弥列、哥饿支,自相统摄。唐贞观二十一年(647),随骨利干通使于唐。其俗结草为庐,无牛羊,不知耕稼,地产百合草
?—1832清朝大臣。字复亭、见吾、晴雪。满洲正蓝旗人。钮祜禄氏。嘉庆二十五年(1820)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右庶子。道光四年(1824),大考一等,擢翰林院侍讲学士,迁少詹事。办事诚直,敢直
清代云南丽江府改土归流的主要倡导者。又作木知立。丽江白沙人。纳西族。为人豪迈机智,有谋略和卓识,为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代表人物。明清于丽江设流官通判,但大权操于土官知府手中,通判无法改变“土府暴敛肆螫,
金将领。亦称张晖,字仲明。女真族。赤盏氏。其先世附于辽,居张皇堡,故以张为氏。有志略。辽季,以战功,官礼宾副使,领来、隰、迁、润四州屯兵。金太祖天辅六年(1122)降金,仍领其众。从完颜隰母定兴中府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