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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世代向主人支应各种徭役、实物和货币等负担,承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倘抗拒剥削或擅自逃跑,即要遭到残酷惩罚。其中绝大多数生活贫困,有许多人破产,降为※堆穷。只有不到3%的人,生活较富裕。个别人分化为农奴主的代理人。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世代向主人支应各种徭役、实物和货币等负担,承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倘抗拒剥削或擅自逃跑,即要遭到残酷惩罚。其中绝大多数生活贫困,有许多人破产,降为※堆穷。只有不到3%的人,生活较富裕。个别人分化为农奴主的代理人。
噶玛噶举派(白教)寺庙。又称“土登清可领”、乾隆时称“巴尔绷寺”。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东南八乌乡八邦村。约宋宁宗时,都松钦巴将噶举派自西藏传入康区,元、明两代得以发展。第一代活佛德格土司之弟斯
?—1681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土默特右翼都统讬博克次子。初任佐领。康熙九年(1670),父卒,袭都统。十三年(1674),选兵会征陕西辅臣。十四年,率土默特兵700至榆林,与
即“兀者”(107页)。
见“高昌”(1907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卫所名。洪武(1368—1398)初置,治所在今西藏扎囊。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为正五品。
?—534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梁书》载:梁中大通二年(530),父※呵罗真卒,嗣立。受梁武帝封为宁西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五年(533),遣使至梁贡方物。其世子亦遣使向梁太子献白龙驹。
邓至羌国首领。邓至羌为魏晋十六国时部落,居甘肃文县及其以西,汶山以北,宕昌以南地区。其酋帅南北朝时称王。北魏孝文帝太和五年(481),其王像舒治遣使向北魏朝贡,文帝拜像舒治为龙骧将军、邓至王。传十一世
明代建州女真首领。又作于虚出。古伦氏。原为元代设于依兰附近的五个万户之一,即火儿阿万户。明初,南迁至房州(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明廷为尽快招服女真各部,在其地设卫置官。其为当地有影响的著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
书名。藏文名《公明满吉勒》,蒙古医药学著作。18世纪末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二世活佛阿旺罗布增丹必扎拉用藏文写成。有木刻版本。内容主要为验方选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