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1509—?明代蒙古右翼兀慎(乌审)部领主。简称拉布克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第三子,※俺答汗弟。驻牧于大同以北的葫芦海子,在大同守口堡与明朝互市。嘉靖二十一年(1542)长兄吉囊
见“费雅喀”(1771页)。
见“长白山”(365页)。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驻锡扎什伦布寺最高活佛的称号。“班”梵语“班智达”一词简称,意为“通晓五明之学者”;“禅”藏语音译,意为“大”;“博克多”(或博克达)蒙语音译,意为“圣者”。明崇祯十五年(164
?—1676清朝大臣。字觐公,号螺山。汉军镶黄旗人。大学士范文程次子。自幼沉毅英敏,年17充侍卫。顺治九年(1652)进士,选庶吉士,读书翰林院,仍间日入侍。十一年,散馆授弘文院编修。擢秘书院侍读学士
1011—1052辽代将领。契丹族。仲父房之后,南府宰相耶律思忠子,为于越※耶律仁先之弟。史载其体貌端正,举止庄重,讲究礼节。尝戒其族人曰:“国中三父房,皆帝之昆弟,不孝不义尤不可为。”(《辽史》卷9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
内蒙古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喀尔喀等地所供奉之祀神仪物。《蒙古秘史》、《蒙古源流》、《黄金史》都有“九斿白旗”的记载,据说是神矛。在金刚宝矛之下装着圆盘,圆盘上钻有8眼,每眼有白缨。四面四角共有8个陪纛
书名。元监察机构典章制度汇编。元监察御史赵承禧编纂。24卷。顺帝至元二年(1336)成书。主要记载世祖至元五年(1268)至顺帝至元二年(1336)御史台建官定制,司属沿革,员额损益及有关诏敕,对元朝
见“林丹汗”(1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