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勒合真
见“忽鲁合真”(1490页)。
见“忽鲁合真”(1490页)。
即“彭士愁”(2176页)。
吐蕃官名。藏语音译。亦称大论、大相。直译为“大臣”。《新唐书·吐蕃传》谓:“其官有大相曰论茞”。亦即“论掣逋”之对音缩写。长庆《唐蕃会盟碑》中多记有此种官职,如“论波掣逋”即是。解放前夕,西藏地方政府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一作五十万打力台吉。孛儿只斤氏。※扯力克次子。驻牧于大同塞外,在新平市口与明朝互市。子2。
?—1731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郡王※萨穆扎第五子。康熙三十七年(1698),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八年,以追击察哈尔部之巴尔呼逃众,受嘉赏。五十五年(171
? —397十六国时期卢水胡首领。临松(治今甘肃张掖县南)人。北凉主※沮渠蒙逊伯父。先世为匈奴左沮渠,遂以官为氏。世为部帅,与兄沮渠罗仇俱归附后凉吕光,任三河太守。后凉龙飞二年(397),与兄随军征西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隋、唐时诸羌之一。因其首领姓苏毗,故名。分布于今西藏西北部羌塘地区与青海西南部。世代以女性为王。辖3万户。6世纪中叶以前,苏毗与西域各国及印度均有贸易往来,以金沙换取所需,经济文化发达,故得以统一藏北
书名。金末元初杨奂(1186—1255)撰。2卷,附录1卷。奂,乾州奉天(今陕西乾县)人,字焕然,号紫阳先生。金末应试未中,元太宗九年(1237)应试东平,赋论第一。耶律楚材荐为河南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兼
十六国时期鲜卑拓跋氏所建政权。简称“代”。三国魏时,鲜卑拓跋部在首领※拓跋力微率领下从漠北南迁,居于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一带。至其子※拓跋禄官时,划分为三部,尚处于部落大联盟时期,传至其
元、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以宁部置宁州(辖今云南省华宁、通海、峨山一带)后,以当地彝族首领任知州。明初禄威任职。洪武十六年(1383),其弟弄甥赴京朝觐,次年明授弄甥土知州。宣德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