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贡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托汉商代征。到光绪(1875—1908)末年,又转为叶枝土司征收,改以村为单位,每年交黄蜡5斤、肉9斤、酒30碗、猪1口。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托汉商代征。到光绪(1875—1908)末年,又转为叶枝土司征收,改以村为单位,每年交黄蜡5斤、肉9斤、酒30碗、猪1口。
参见“家素谋”(1947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即“布尔杂补”(469页)。
三国时期佛教译经师。梵名僧伽跋摩。中天竺人。素性敏慧,博览群经。曹魏嘉平五年(253,一作四年)至洛阳,住白马寺,译有《郁伽长者经》等4部。《郁伽长者经》为安玄与严佛调共译《法镜经》、及竺法护《郁伽罗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
明末川贵彝族土官反明事件。天启元年(1621),四川永宁宣抚司(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永宁河东)宣抚使奢崇明,乘明廷忙于辽东与后金战事无暇南顾之机,图谋据蜀。以募兵援辽为名,遣婿樊龙、部将樊虎、张彤等领兵
用生牛奶制作的酸奶。参见“温格尔”(2282页)。
1177—12257蒙古国军事将领。又译拙赤、珠齐、述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长子。母孛儿台尝为蔑儿乞部所掠,救归,分娩于途,故名“术赤”,意为“客人”。骁勇善战,自幼随父征战。宋嘉泰四年(1204
见“完颜彀英”(1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