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骨
见“纥骨”(944页)。
见“纥骨”(944页)。
县名。在今吉林省北部。明撒剌卫地。清郭尔罗斯前旗地。原析入长春府,宣统二年(1910),以垦区扩大,又析该府所辖沐德、怀惠2乡置德惠县,治大房身。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①解放前新疆南部农村基层组织的头人(一作庄园总管)。有的地方也称为“泰维西”。维吾尔语意为“耆老”之意。有县、区、乡、村等不同等级。乡级以上的一般都为地主阶级把持,村级的一般是小地主或其仆从。他们是依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其取材、制作工序与※普尔巴相同,但器型有别。分两种:一种盖状似半圆球形,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子母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足,有大中小之别;
书名。亦称《越绝记》。作者为谁说法不一:一说子贡或子胥所撰;一说东汉袁康所撰;也有人认为非一人一时所作。原书为16卷25篇,现存15卷19篇。记述吴、越两国的山川地理、建置、都邑、封官授爵、人物事迹等
见“定州丁零”(1528页)。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基层单位小头人之一。亦作提根。藏语音译,意为“长者”、“老人”。有民主推举,由※粗巴、措(定)本委派及所有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多种形式。有措(定)本设置的地区,各村设一两名;无措(定)本设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
古人类化石。1933年起,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的扎赉诺尔先后出土15个人头骨化石,包括成年男女和幼儿的骨骸。其时间为旧石器时代末期至中石器时代初期,属于形成中的蒙古人种。具有明显的人工变形痕迹,是亚洲形成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