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阿不固。初附唐,继窟哥后为松漠都督府都督。显庆五年(660)五月,因协同奚族背唐,为唐定襄都督阿史德枢宾(一说为右领军郎将薛仁贵)所擒,解送东都(今河南洛阳),不知所终。
见“天山”(216页)。
?—1891清朝大臣。字桂亭。满洲镶白旗人。葛济勒氏。世居吉林。初从征捻军,累功至协领。河内之役,以少胜多,功尤最,晋副都统。光绪四年(1878),授西宁办事大臣。六年,调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以沙俄军
清康熙、雍正年间居住于克木克木齐克一带乌梁海人总称。分隶于清喀尔喀札萨克贝勒博贝和厄鲁特贝子策凌旺布管辖。策凌旺布所属乌梁海,主要散居于唐努山南麓克木克木齐克地方。博贝所属乌梁海,大都分布克木河(华克
?—1659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二年(1637),率百余壮丁投清,授牛录额真,编入蒙古镶白旗。寻擢一等侍卫。至顺治元年(1652),累升本旗固山额真,授世职云骑尉。十年,与宁南
明朝镇压府江两岸瑶壮农民起义纪事。1篇。明茅坤(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吴兴人,汉族)撰。作于隆庆二年(1568)十二月作者为广西兵备佥事任内。内容记府江(即漓江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两岸瑶、壮民族
参见“保寺族”(168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今有人认为治前苏联结雅河支流托姆河流域。《满洲源流考》作托漠卫。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亦作满兀四,又称矮儿克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四子。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协议,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张家
官名。明清在少数民族地区离县城、市镇较远之关津要隘处所置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土民首领、头目、武官属员或遴选精干土兵为之,秩从九品,负责防守,缉捕盗贼,盘诰奸伪。隶属于州、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