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辽代契丹小字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附近巴拉哈达山洞内。有多处,现可辨出70余字,中有意为“大康三年四月十三日”字样。
书名。全称《叙述大蒙古地区佛教缘起之佛教明灯》。济美日必多吉撰。初以木刻藏文版行世。1930年蒙、藏典籍刊行会刻印复制本传世。全书主要记载蒙古族的产生、王统演变、元代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及其发展、宗喀
见“朱驹波”(792页)。
北魏时高昌太守。凉州(治今甘肃武威)人。北魏太延五年(439),乘北凉沮渠牧犍降魏,据高昌,自称太守。太平真君三年(442)四月,因伊吾王唐契为柔然所逼,拥众西趋高昌,欲夺其地,遣使诈降于沮渠无讳,相
①维吾尔语音译。意为“腰站”,指设于驿路两大站之间的小站。以供过往商民饮水与休息之用。汉民讹呼为“阑干儿”。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西域水道记》。位于古里峡(古尔恰)西120里,鄂什(奥希)东80里。即
明代畲族起义首领。畲族。正德七年(1512)与汉族张番坛、李四仔等领导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大帽山畲、汉人民起义,集众数千人。起义军以游击战术,攻陷福建建宁、宁化、石城、万安诸县。明朝政府派南赣巡抚都
见“移剌阿里合”(2069页)。
西域古国名。王治内咄谷(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境)。东与车师后城长,西与卑陆,北与匈奴为邻。西汉武帝(前141 —前87年在位)时有户190,口1400余,胜兵300余。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都尉、译长各1
见“耶律斜轸”(1319页)。
?—178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扎勒长子。乾隆五年(1740),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五年(1750),授盟长。二十年(1755),与同部辅国公达尔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