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金长官司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
1597—1642明代诗人、书画家。字人望。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天启五年(1625)庶吉土。崇祯九年(1636)选任解元。曾寓居金陵(今南京),与弟仲侗均有诗名。曾任永昌府太史。崇祯(162
见“伯颜”(1089页)。
书名。作者不详。原书为托忒文。是一部关于土尔扈特蒙古西迁及其东归的著作。记事始于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迄于乾隆三十九年(1779)。是研究土尔扈特部历史重要史料之一。其传抄本初由俄国学者雷特金从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东北部。清光绪三年(1877)置,治所即今辽宁昌图县西老城。辖境东界吉林省伊通州,西接洮南府内科尔沁右翼前后二旗地,南接开原县,北邻科尔沁左翼中旗。辽置信州。元属开原路。明初为辽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穆苏卫,并说清代有穆苏噶珊,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敦敦窝集相近。
北魏初期一种地方基层治理之制。首从代京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古城)开始,后推行全国。十六国时,黄河流域豪强多据坞壁自守,聚族而居。北魏初期,被整族迁到京畿,河北地区或留居原地。通过计口授田,仍拥有许多土
又译同音。西夏文字书。西夏党项人令犬长、罗瑞灵长编著,后经学士兀罗文信、梁德养等多次修定。现存有两种版本。一种为西夏正德六年(1132)义长校勘。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
?—1892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监军。习边事,多计谋,常领兵侵宋环、庆等地。宋攻取所守安疆砦,惧失地罪。宋经略司孙路使人招降,遂携同子襄渠及家人,部族2700人,马、驼、牛、羊40
傈僳语音译。亦称“司扒”或“搓吾”。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的村寨头人。每个村寨皆有1人。由村寨中孚众望的长者担任。通常非世袭,亦不经过民主选举。职责是:对内排解纠纷、领导生产、主持祭祀,充当男女结婚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