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珠批结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1412—1481明代将领。河南新野人。回族。字明道,行伍出身。正统六年(1441)起,从征云南麓川、孟养及福建、湖广等处,累立战功,官至指挥佥事。天顺八年(1464),从征两广有功,晋安庆卫指挥同知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参见“戈什哈”(283页)。
见“捺钵”(2037页)。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六州之一。辽东京道有归州,谓以渤海降户置,疑辽移其民于今辽宁盖县西南侨置。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
?—1332元朝大臣。又译伯达沙。蒙古察哈札剌儿氏。也可札鲁花赤(大断事官)※忙哥撒儿孙,帖木儿不花子。幼入宿卫,为博尔赤(司膳)。历事成宗、武宗。由光禄少卿晋同知宣徽院事、宣徽院使,遥授左丞相。仁宗
明代云南临安府左能哈尼族首领。左能旧思陀属地。洪武(1368—1398)中,率众开辟荒山,被族众推为长。明朝为鼓励农垦,对于率众开荒,扩大耕地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务,世领其所垦土地。后又以御安南有
参见“骆越”(17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