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见“分龙节”(323页)。
东汉武陵郡澧中蛮起义首领。澧中(今湖南澧县)人。章帝建初元年(公元76年),因不堪官吏征敛,举族起事。入零阳(今湖南慈利、大庸一带)。是年冬,为零阳五里蛮※精夫(酋长)所败,归降。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之附加条款,又称《藏印议订附约》、《藏印续约》等。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代表参将何长荣和英国代表政务司保
见“西阳蛮”(696页)。
金代兵种之一。从诸路中招募。五年一籍,以30岁以下,17岁以上强壮者充之,皆刺其颊,以防逃逸。用以充军队中的杂役。在诸兵种中地位较低。
见“耶律李胡”(1312页)。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又称白郎。原为川路稽胡帅。武帝天和五年(570),乘开府刘雄出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巡检北边之机,与同族乔素勿同等率众渡河迎战,为雄所破,事败。
?—1732蒙古喀尔喀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额尔德尼阿海长子。康熙五十年(1711),父卒,袭土谢图汗位。五十一年,至京朝觐,五十四年(1715),为备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
金将领。女真族。温敦氏。阿跋斯水(今吉林敦化县北勒福成河)温都部首领乌春后裔。始居长白山阿不幸河,徙隆州移里闵河。善射。初从完颜希尹征伐,摄猛安谋克事,以击敌功擢修武校尉。天德元年(1149),充护卫
官名。亦作土寨长。清代若干少数民族村寨,视需要,常由政府正式任命其头目为土寨首,掌一寨事务,管束土民。不颁给印信、号纸。如四川松潘镇辖中羊洞隆康寨头目林柱,下羊洞黑角郎寨头目六孝,即被正式任命为土寨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