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邵固
见“邵固”(1261页)。
见“邵固”(1261页)。
即“可敦”(491页)。
回族拳术。元末明初始于安徽。从第一代始祖沙阿訇起,至今已有20代。回族内部以“秘谱”相传。今流传于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及安徽蚌埠、滁县、阜阳、合肥、六安等地,均有门人。多在“查拳”门下,以查拳”为主,
见“乌介可汗”(339页)。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
见“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935页)。
秦汉时称西羌居地之名。参见“羌中”(1139页)。
满族旧时礼节,此礼多用于至爱亲朋重逢或分别之时。流行于东北满族地区。行礼时,无论男女,均抱腰接面,以示隆重。此俗形成较早,《满文老挡·太祖期》和《建州闻见录》中有记载。清中期以后,渐觉此礼不甚雅观,逐
书名。西南民族风物志。3卷。清陆次云(字云次,浙江钱塘人,汉族)撰。为作者宦游西南时所作,自称:“余之所志,有见而知之者,有闻而知之者,缕辑其说,以为宦于此土者”鉴,并考证诸书所载之异同。上卷为“峒溪
准噶尔兵器。以铁为腔,长四尺余,制如内地鸟枪,手持施放。既用于战争,也供打猎和“护田”。因有较高准确性,向为喀尔喀蒙古人所惧。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内大臣奇塔特出使准噶尔时,噶尔丹曾以其4杆奉贡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