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娄部
高句骊族5部之一。后亦称内部或黄部。5部中原以消(一作涓)奴部人为王,汉时由桂娄部人取代,故有内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黄部之称。直至唐总章元年(668)高丽国亡,诸王皆由其部人为之。疑此部即接纳高句骊始祖朱蒙(即东明王)由夫余逃至沸流水(今浑江)居住的那一支高句骊人。参见“高句骊”(1911页)。
高句骊族5部之一。后亦称内部或黄部。5部中原以消(一作涓)奴部人为王,汉时由桂娄部人取代,故有内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黄部之称。直至唐总章元年(668)高丽国亡,诸王皆由其部人为之。疑此部即接纳高句骊始祖朱蒙(即东明王)由夫余逃至沸流水(今浑江)居住的那一支高句骊人。参见“高句骊”(1911页)。
见“耶律资忠”(1319页)。
吐蕃雅隆部落早期赞普。又称杰多日隆赞。赞普岱珍赞之子。相传从其起,始有赞普王族与平民结婚的习俗,其与民女梅萨露洁结婚,生子赤赞囊,标志吐蕃王族血缘观念及界限的崩溃。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新城”之意。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西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总兵。三十一年(1766),改设领队大臣,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光绪九年(1883)
元末将领。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部将,官平章,后升总制。在元末的内外战乱中,跟随扩廓帖木儿活动于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并参加镇压红巾军。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1368),元亡明兴,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
毛南族民间的一种叙事歌。流行于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为七言双句,构成若干章节;上句末字与下句中字或首字押腰韵或头韵;双句末字押脚韵。由单人演唱,主要叙述一个故事或某件事物的发展过程或片断等。如《谭氏
见“张堡城”(1182页)。
1751—1783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高僧。内蒙古归化(今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活佛。出生于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额驸亲王策仍之子。乾隆十五年(1750)席力图呼图克图五世圆寂后,被寻访确认为五世转世灵
满语音译,又作噶山大,汉译为乡长或屯长。清代东北农猎地区基层行政单位的首领。“嘎山”,村、屯之谓,各设其长以治。《吉林外记》:康熙(1662—1722)初,新满洲率属来归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管佐领
见“禾屯吉卫”(5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