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西制度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滇东北地区。约成书于清初,作者不详。主要记载水西(今鸭池河以西,大方、黔西二县及其周围地区)、茫部(今云南镇雄县一带)两个统治家支晚期的史事传说,尤其详细地记述了这两个家支与吴三桂的历次战争。是研究彝族战争史的宝贵资料。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滇东北地区。约成书于清初,作者不详。主要记载水西(今鸭池河以西,大方、黔西二县及其周围地区)、茫部(今云南镇雄县一带)两个统治家支晚期的史事传说,尤其详细地记述了这两个家支与吴三桂的历次战争。是研究彝族战争史的宝贵资料。
见“五当召”(262页)。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布朗语音译,意为“男到女家过婚姻生活”。20世纪80年代以前,云南西双版纳布朗族中流行的从妻居婚姻习俗。青年男女举行“节”礼(成年礼)后,经过恋爱订婚,男青年就可与未婚妻同居,布朗语称“都尔苦戛”。有
见“笔写契”(1883页)。
?—528北魏末河北地区起义首领。一说系鲜卑贺葛氏(后改为葛氏)。初为怀朔镇(今内蒙固阳西南)镇将。六镇起义失败后,投依鲜于修礼。孝昌二年(526),鲜于修礼为叛将元洪业杀害,荣杀业,继续率义军作战。
即“苴义”(1333页)。
见“楛矢石砮”(2164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见“泰宁路”(1800页)。
见“古儿别速”(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