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光文皇帝
见“刘渊”(859页)。
见“刘渊”(859页)。
西藏解放后所置县之一。位于西藏 自治区拉萨市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县人民政府始驻米林村(后迁驻东多村),故名。1959年(一说1960年)以则拉宗的大部分地区改设县。居民以藏族为主。有部分珞巴族在此定
书名。全称《世间怙主法王宗喀巴广传》。楚杰王却吉受西藏工布泰钦林寺学者之鼓励而撰。成书于1843—1845年。原书为拉萨木版。详载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洛桑扎巴的一生(1357—1419)。有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泛指凉州刺史部诸郡边塞外的羌人部落。西汉扩土开疆,凉州刺史部诸郡多接连羌人部落,划归郡县塞内的部落受郡县管辖,塞外部落属护羌校尉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译通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
?—1358元朝大臣。又译泰不花。弘吉剌氏。历任云南行省右丞、通政使、上都留守、辽阳行省平章。顺帝至正八年(1348),由丞相太平举荐,任中书平章政事。次年,太平罢相后,依附脱脱,相谋欲加害太平。十二
辽代渤海国遗民所建定安国王乌玄明年号。起迄年不详,史有其“六年”之记事。一说976—981年,凡6年。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西部、西拉木伦河上游。牧地在围场北,东至翁牛特及巴林界,西至浩齐特及察哈尔正蓝旗牧厂界,南至翁牛特界,北至乌珠穆沁界。元属上都路及应昌路地,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
①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与准噶尔同宗,姓绰罗斯。一说是元臣孛罕后裔,始祖为明代瓦剌太师※也先长子(一说为孙)博罗纳哈勒。游牧于额尔齐斯河中上游沿岸。17世纪初,博罗纳哈勒五世孙※达
见“合亩制”(8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