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旺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信由良尔吉掌握。清军到小金川,印信仍由泽旺执掌。十二年(1747),抢占沃日三寨,后迫于清军威力,率众投诚,退还抢占土地。三十五年(1770)以年老,由子僧格桑袭职。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信由良尔吉掌握。清军到小金川,印信仍由泽旺执掌。十二年(1747),抢占沃日三寨,后迫于清军威力,率众投诚,退还抢占土地。三十五年(1770)以年老,由子僧格桑袭职。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唐末代北吐谷浑首领,唐封大同军节度使※赫连铎后裔。历任宁朔府都督、检校工部尚书。后唐天成三年(928),受后唐封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右仆射,赐忠义、正卫功臣。后晋天福六年(941
清代对八旗官兵家内奴仆的特定称谓。清入关(顺治元年、1644)以前,原称※“包衣阿哈”,简称“阿哈”;入关后,沿袭古制,改称“家人”,以与另一种“包衣”人相区别。《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六年(1667)
为中尼边界之嘎拉大山的纳山口。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游击张志林、噶布伦丹津等奉驻藏大臣和琳令,在此山口设立鄂博,与廓尔喀分界,此山口属西藏萨喀营官管理。同治四年(1865)印度测量局土著测绘员潜
见“梁后”②(2125页)。
见“九姓回鹘可汗碑”(37页)。
?—1872清朝大臣。蒙古文学家。蒙古镶红旗人。石尔德特氏。字芝生,号西樵。初在杭州驻防。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改庶吉士。十三年,授编修,擢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二十四年(1844),升光禄寺卿、
吐蕃敦煌官府文书。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13. Fr. 67号卷子。系吐蕃安抚节度衙催沙州速送粮谷之信令。内容是:“大臣论拉热、尚来桑于龙年夏季,自节度衙驻所谢德松才发出盖印急信,致函尚达玛尤公:龙
见“萨尔特部”(2010页)。
见“芬问部”(1000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阿尔剌、阿而剌、阿鲁纳、阿鲁剌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之子抄真斡儿帖该第三子阿鲁剌惕之后裔组成。成吉思汗麾下“四杰”之一博尔术即出自该部,自幼随从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