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见“宣简皇后”(1747页)。
1016—1055即辽兴宗。辽朝第七代皇帝,1031—1055年在位。字夷不堇,又作珠卜衮,木不孤。小字只骨。契丹族。圣宗长子。生母钦哀皇后萧耨斤。以齐天皇后萧菩萨哥子早卒,被收为养子。自幼聪敏,长而
古水名。又作牂牁江。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包括南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和西江、番禺江,长约2000余里。古※夜郎国在此流域之上游。明清以来,考释此江方位而以其相当于今之某水者有都江或沅水
1799—1865清代四川中瞻对土司。出生于瞻对切依地方之瓦达寨,号称“布鲁曼”(意“瞎子娃娃”)。藏族。土司罗布七力之子。继父业扩张势力。嘉庆(1796—1820)末年,袭扰炉霍土司及上、下瞻对。遭
隋唐时期契丹一部落首领。初率部仕隋,授金紫光禄大夫。隋亡唐兴,与靺鞨首领突地稽俱于武德年间(618—626)遣使附唐,被唐封云麾将军,行辽州总管,诏于营州(今辽宁朝阳)城旁安置。时契丹主部尚归附突厥。
见“别里古台”(1070页)。
参见“丁巴”(12页)。
契丹语地名。据考证,即宋人所记“云中甸”,为云中县(今山西大同)境郊野之地。契丹六院部大王及都监秋冬居址。辽道宗耶律弘基常幸此驻跸。
约1695—1763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内蒙古乌拉特旗广觉寺活佛。祖父喇嘛扎布,虔信佛教,曾去西藏觐见班禅额尔德尼,归来时,适值此孙出生,为之起名罗布桑嘉措。7岁从伊克昭盟一禅师为徒。学越2年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