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乌思藏地名,即今西藏贡嘎。宣德元年(1426),明中央政府升其寨官忍昝巴为都指挥佥事,赐以银印,诰命。
书名。为记载清崇德二年(1637)二月至顺治二年(1645)二月,朝鲜王世子李、二王子李淏和侍臣们留居沈阳被作人质时,随行的侍讲院宰臣、讲官等向朝鲜承政院呈送的报告汇集
见“土河”(63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直辖地腹里,设治所于开平县(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唐代为奚、契丹地。金置桓州。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开平府为上都路总管府。至元十八年(1281,一作十九年),并为
黄帽派喇嘛庙。位于今青海湟源县西30里。为青海黄河北右翼蒙古各旗置建。住寺喇嘛俱为蒙古族人。解放前有喇嘛128名。车臣诺们汗住持。原有右翼盟长公署及右翼王公贝勒等办事处。绕寺而居皆蒙古人,约有数百户。
见“处木昆律部”(588页)。
见“西谢蛮”(699页)。
明清时康藏地区土著茶叶商人总称。又称康帮商。有喇嘛商、土司商之别。喇嘛商指由各大寺院自营商业。其制,资本由各喇嘛凑集;经理由众公举,称充本。负责经营的人无薪水,每二年结账一次,即轮换他人,不得连任,营
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一些富裕户农忙时请来的帮工。与独龙族社会传统的“迪里哇”(原始协作)不同。主人对来帮工的人不供酒饭,劳动后给一定粮食或生活用品作为报酬,类似内地雇佣短工,带有明显剥削性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亦称“捞龙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正月十四日夜,“待鸡鸣,家家持瓢争先汲井华水,谓之捞龙卵”,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