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310—318年在位。又名载,字玄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第四子。幼聪颖好学,通经史,习百家,工草隶,善属文,勇力善射。初居京师洛阳(今河
见“定结”(1527页)。
见“招讨使”(1375页)。
即“物林”(1441页)。
清甘肃洮州土司。藏族。土司昝衍禋之子。光绪二十年(1894)承袭。所属地界东到录元部、南至若竜若巴山,西至乌藏部,北至上达窝部。包括藏境7旗共76部。设土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2员、骑兵50名、步兵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
见“萧孝友”(1994页)。
瑶语音译。部分瑶族自称。他称“大板瑶”。分布在云南麻栗坡、马关、广南、富宁,广西西林、那坡、防城和湖南新田、宜章等地。操“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清初满族统治者为安排八旗官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清政府对北京周围500里内广大汉族官民的田地,先后经过3次大规模的圈占:第一次是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令户部圈占近京州县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驸马、公
见“窝集部”(2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