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羌
西羌的一支。参见“牢姐羌”(1169页)。
西羌的一支。参见“牢姐羌”(1169页)。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的旁兴、加热萨地区设5个珞巴定的俗称。“定”略似内地的乡、保。位于珞瑜地区的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原为珞巴族聚居地。清光绪七年(1881),※噶郎王统辖了※白马岗,遂在此按地域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又称“阁的木教坊制度”或简称“阁的木制度”。“阁的木”,系阿拉伯语“古老”之意,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教派,亦称“老教”或“老派”。此制是老教以教坊为基本单位的一种宗教组织制度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满语,意译,意为“庄”、“庄子”、“屯里”、“屯庄”等。清初汗、贝勒和八旗官员役使阿哈(壮丁、奴仆)耕种的庄园。早在后金初期,辽沈地区已大量存在。天命四年(1619)八月,努尔哈赤曾遣“诸贝勒的包衣八
见“砂井”(1614页)。
书名。回族学者马以愚著于1941年。作者仿《通鉴纲目》体,广搜历代史籍,亲临皖、吴、浙、闽、粤、滇、鲁、赣、京、湘、鄂、蜀、陇、秦、沪、桂等省市,自碑文、匾额、方志入手,考察各地著名清真寺及伊斯兰教先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4总管府之一。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立财用规运所。十六年,改为规运总管府。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都总管府。旋升会福院。文宗天历元年(1
?—175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图汗沙喇第三子。为准噶尔部噶尔丹所逼,与兄巴朗、恭格避居阿尔泰山阳。康熙二十九年(1690),率属众归清,居乌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地名。亦作哈仔难、甲子兰、蛤仔兰等。位于台湾东北部,今称宜兰。为“三十六社土番之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民多次欲深入此地开垦,都因遭当地高山族人的反对而入垦未成。嘉庆(1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