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资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明杨铭撰。1卷。杨铭本名哈铭,蒙古族。幼从其父杨只为通事。正统十四年(1449),随父与指挥使吴良出使瓦剌,被也先太师拘留。“土木之役”英宗被俘后,常侍英宗左右。是书记其被拘原委,面见英宗,侍其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
参见“傣文”(2242页)。
即“答儿罕”(2238页)。
蒙古语音译“阿尔巴齐”意为“当差人”。“宰桑”为汉语“宰相”之音译。阿尔巴齐宰桑是准噶尔承办鄂拓克、昂吉贡赋和差役的官员,定员4名。下领阿尔巴齐约百员,随其赴各处催差。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五等级。包括刻字司、造房司、制药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首饰院、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绥远寨、须鸣寨、常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凉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寨、夏州、绥
渤海国第五世王大华屿的谥号。华屿于唐贞元九年(793)继位后,不及半载而卒,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华屿”(81页)。
?—1674清朝武官。满洲镶黄旗人。康熙十三年(1674),以员外郎随经略莫洛征逆藩吴三桂,至陕西宁羌州。寻陕西提督王辅臣叛,与经略同遇害。二十二年(1683)议恤,赠拖沙喇哈番(云骑尉)。
渤海国宗王。第三世王※大钦茂子。“斡”,一作“翰”或“辅”。唐德宗贞元七年(791),被遣朝唐,请求备宿卫。
新疆蒙古族节日。每岁四月,牧民占吉日祭鄂博(敖包)。库伦喇嘛持法器诵经,割羊,以羊皮及头角蹄尾蒙鄂博顶,取柏枝插其上,而将哈达悬结四周。当地官长率兵民自左往右绕走。一匝一行礼,且走且歌。一人领唱,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