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曾上契丹事
即“上契丹事”(116页)。
即“上契丹事”(116页)。
又有人称扎巴语,我国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部分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甘孜州的新龙、雅江、理塘3县的部分地区,使用人口约7千。却隅语有方言差别,可分为东、西两个方言。方言间
见“濮”(2580页)。
云南西双版纳和红河南岸部分哈尼族地区一种家族组织。由若干父系血缘关系家庭组成。有自己的姓氏和族长,有些还有共同的墓地和少量的公有土地。同一个“谷”的男女严禁通婚。族长由懂得族规的年长男子担任。随着家族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辽,置十二宫,下皆设瓦里。蓊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瓦里。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人”。参见“官教克”(1532页)。
隋时突厥汗族。※沙钵略可汗从弟。以官为号(“地勤”即“特勤” [tegin]之异译,“察”音刹(sed),即“设”之异译)。别统部落,居异地。开皇(581—600)初,隋文帝杨坚纳长孙晟对突厥的“离强
?—1003宋代黎州邛部川蛮首领。号称“都鬼主”,又作“都蛮王”。辖地在今四川越西县东北。与宋关系密切,贡使不绝。雍熙二年(985),与其母热免遣王子阿有率170余人赴朝贡方物、名马。封为怀化将军,并
?—180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三十三年(1768),由官学生考补内阁中书。五十一年(1786),累官山东按察使。后三年,擢至刑部侍郎,赴湖北审理济阳县民杨隆霖控告案。五十六年(1
①(1704—1782) 清代蒙古将领。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亲王※策棱次子,※成衮扎布弟。初授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参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
见“北魏律令”(5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