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见“萨囊彻辰洪台吉”(2015页)。
姓萧,小字月里朵。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祖母。玄祖※耶律匀德实妻。生4子:麻鲁、岩木、释鲁、撒刺的。第四子撒刺的为阿保机之父,即德祖。其夫匀德实为部落联盟军事首领,在内部争权斗争中,为耶律狼德杀
? —公元1年?西汉大臣。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都成侯建章卫尉※金安上孙,长信少府※金涉从弟。初举明经,为太子门大夫。哀帝(前7—前1年在位)即位后,为太中大夫给事中。奉命主持帝祖母傅太后葬送之事,
即“可敦”(491页)。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
1846—1912清代藏族高僧。出生于德格达曲之亚曲丁穷地方。6岁随父与舅父学习写诵及计算,12岁入宁玛派寺院桑阿曲林为僧,18岁随舅父赴拉萨朝拜噶丹寺,后去霍扎喀曲等朝圣。返德格后以上师绛央钦则旺布
清代传递机密公文的匣子。亦称折匣。长8寸8分,宽4寸4分,高1寸5分,配以特制铜锁。凡准予送奏折的督抚大臣等,皆赏给此匣,如赏发驻藏大臣匣子1个。官员升调,随身带走,接任官员未经赏给此匣者,可奏请赏给
元末明初贵州乌撒府女土官。彝族。元末为乌撒府右丞。明洪武十四年(1381),集结土兵于赤水河(今贵州毕节县北赤水河),抗拒傅友德、胡海洋所率明军之推进,不敌,败遁。十五年,督部众再攻明军,复败,损折土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
地名。又作岗巴宗。在靠近西藏和锡金边界的地方。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荣赫鹏为首的英国侵略军借口谈判抢占该地,拒不与清政府和噶厦代表谈判,并企图北进,因该地业已设防严备,受阻,无法前进。遂撤走,又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