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木特·叶赫亚
见“和卓沙迪”(1449页)。
见“和卓沙迪”(1449页)。
藏语音译,意“游民”。旧时西藏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指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劳动能力,而主要依靠不正当方法,如行乞、卖淫、偷盗谋生者。与内地“游民无产者”不同的是在民主改革前仍保持着对农奴主的人身依
参见“撤满甫尔”(2495页)。
十六国时期前秦专门用来接待远方来客、怀柔诸族豪酋之宾馆。东晋永和十年(354),以乞没军邪遣子入侍,苻健遂下令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平朔门置来宾馆以处之,后遂用以接待远来的诸侯首领及来使。
参见“土默特部”(70页)。
参见“坊头”(960页)。
见“亦不剌”(871页)。
书名。记载清崇德二年(1637)至顺治元年(1644)朝鲜王世子李、二王子李淏、麟坪大君留在沈阳为质期间的记录。该书除记述朝鲜质子人等在沈阳的生活琐事外,对跟随清太宗征
见“硕德”(2029页)。
书名。元法令类编。赵世延撰。卷数及成书年代均不详。作者早年曾受世祖召见,命入枢密院御史台肄习官政,后历官台省五十余年,对整肃官箴,监察失职有长期经验。本书是其类集元仁宗以前有关监察制度的格例条画,汇次
见“塔克世”(2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