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金大臣。一名翼,字伯扬。女真族。完颜氏。至宁元年(1213)策论进士。累迁应奉翰林文字,权监察御史。翌年,金宣宗迁都南京(今开封),继召留守中都(今北京)的太子守忠亦赴南京,他力谏留太子共
?—1736清朝将领。乌鲁特部人。蒙古族。※拜音达里子。初任参领,累迁江南京口将军。雍正(1723—1735)初,署江苏巡抚,入为兵部尚书,出为江宁将军,复入为正白旗汉军都统,署兵部尚书。六年(172
见“洛桑丹白尼玛”(1735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官名。小旗为明代卫所军中小武官,在※总旗之下。明清在甘肃、青海等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归附的当地头目任此官,令其守护疆土,抚绥土民,听从征调,准世袭。
1639—1702清朝大臣。汉军正白旗人。石廷柱第四子。顺治十四年(1657),由佐领兼礼部郎中。康熙元年(1662),授山东按察使。六年(1667),授浙江盐运使。十二年(1673),迁湖广下荆南道
亦称峒氓,参见“峒僚”(1646页)、“峒丁”(1646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车官,管理车辆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车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80挑(每挑约合50斤)。
匈奴语音译。意为“贤”。《史记·匈奴列传》:“匈奴谓贤曰‘屠耆’”匈奴单于下官职最高者为“左屠耆王”,即“左贤王”,常以太子充任,即单于之储副和继承者。
见“大策凌敦多布” (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