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明代四川卫所名。又称小河千户年。宣德四年(1429)正月置。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山河营。时,松潘卫指挥使吴玮以松潘地方广远,兵力寡弱,控制为难,且山高谷深,道路崎岖,猝有缓急,通报不易,奏请增兵设站,
明代建州卫属毛怜卫首领。又作撒满哈失里。古伦氏。建州卫首领※阿哈出孙。中军都督同知※猛哥不花子。明宣德四年(1429),袭父职为都指挥佥事,仍掌毛怜卫事。曾多次入朝进贡。十年(1435),奏忽剌温劫掠
藏语音译。意为“护身佛盒”。藏族传统饰物。流行于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甘肃等地。一般为银、铜制,亦有金制的。大小不等,形状各异,有圭、方、圆或壶形,贵重者镶以珠宝,盒的两端有钩,以带系挂于颈部,垂於
即“哈密”(1630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拉索宗东北藏布江畔,为达布地区望族。家族成员于清雍正三年(1725)开始出现于西藏政界。乾隆十六年(1751)收回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没收之庄园。珠巴格桑于二十九年(176
1597—1666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佟佳氏。牛录额真努颜之子。天聪四年(1630),由佐领擢前锋参领,率军攻明锦州,奋勇冲杀立功。六年,与护军参领鳌拜略明边,俘获人口数千。后屡败明军,以功晋三等
见“仁裕”(315页)。
西域古族名。参见“仲云” (799页)。
见“本仲”(488页)。
?—386北魏时匈奴独孤部首领。又作刘鞬。初依居贺兰部。道武帝登国元年(386),弟刘奴真率别部附魏后,被迎归,得弟禅让,领部众。为谢贺兰部贺讷之厚待,遣弟刘去斤献金马,并欲叛魏,改从贺兰部,为奴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