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计地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见“狄氏”(1104页)。
521—565或569西魏、北周大臣。鲜卑贺若氏。先世为代人,后迁河南洛阳。北魏云州刺史贺若伏连孙,西魏右卫将军贺若统之子。善骑射。大统三年(537),劝父从东魏颖州归西魏。次年,与河内公独孤信被围洛
元代书法家。字子仁,回回人。先世本西域人。曾登进士,官至江浙行枢密院经历。工书,师虞永兴,尤擅楷书。
1645—1701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栋鄂氏。内大臣鄂硕之子。年十四,袭三等伯。康熙十三年(1674),随安亲王岳乐率军征讨“三藩”叛乱,转战江西、湖南。师还,因功擢领侍卫内大臣,列议政大臣。二十
?—1782清朝将领。满族。马佳氏。一等伯※和起子。初隶满洲镶蓝旗,后因功以本佐领抬入满洲正黄旗。父死,袭一等子,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十六年(1771),袭佐领。三十七年,随护军统领明亮征金川,攻甲尔木
见“益喜策丹”(1946页)。
见“乌罗府”(334页)。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见“交钞”(875页)。
见“大唐天宝战士冢”(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