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计地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见“滚很召”(2465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喇乌苏卫。永乐五年(1407)三月,黑龙江等处女真首领早哈(又译恼纳)、虎失忽等170人来朝贡马,以其居地置卫,与亦速里河卫同时设立。以早哈为指挥使,虎失忽等为指挥
村名。亦作阿马达拉、安巴达拉、阿马土拉。满语和蒙语音译。意为“驻藏大臣和达赖(代表曾到此地)”,故名。位于西藏门隅地区南端,北纬26°9′、东经92°1′。清咸丰二年(1852,藏历水牛年),西藏地方
?—1551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铜仁(治在今铜仁县)人。苗族。※龙子贤、※龙母叟等率领的腊尔山苗民起义失败后,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与苗民吴黑苗等率领腊尔山苗民起义,继续与明军斗争,俘获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北部高原”。位于昆仑山脉、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一念青唐古拉山山脉之间,为高寒荒漠。湖泊星罗棋布、河流纵横交错,在山岭与湖泊间夹有水草丰茂的河谷盆地,亦称藏北草原。最初属于古老的象雄
藏语音译,一译“弥村”,意为“人员单位”。旧时西藏等地喇嘛教寺院中基层的喇嘛组织。即僧侣居住单位。是※康村内更小范围的地域性组织。以僧徒籍贯划编,一般十数人至百多人不等。后藏扎什伦布寺扎仓下即为密村,
1122—1161金朝皇帝。即海陵王。本名迪古乃,亦作孛烈(意貌似汉儿),字元功。女真族。完颜氏。金太祖孙,辽王※完颜宗干次子。幼好读书。天眷三年(1140),以宗室子封为奉国上将军,赴梁王完颜宗弼处
①(?—341)晋代铁弗匈奴首领。又作刘武。一名乌路孤,也作乌洛孤。南匈奴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孙、诰升爰子。居新兴郡虑虒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之北。“北人谓胡(匈奴)父鲜卑母为‘铁弗’,因以为
见“巴思哈”(4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