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南诏始祖。又作奢旁、蒙舍龙(龙系庞之误)。自称哀牢之后、乌蛮别种。姓蒙氏。居蒙舍州(在蒙舍川,即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西北图山),为部落渠师。卒,子庞迦独嗣立。
十六国之一。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冯氏所建。一说其源于鲜卑,先世有食宋冯乡者,遂以为氏。※冯跋原依附后燕,慕容熙在位时(401—407)为政暴虐,获罪,为避祸,于建始元年(407)起兵杀熙,拥立高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明代罕东部人。奄章(一作安扎)之子,幼居沙州(今甘肃敦煌)。洪熙元年(1425),从明军征讨曲先部有功,未获赏。宣德七年(1432),陈前功于朝,授罕东卫指挥使,获赏赉,仍居沙州。十年(1435),进
即“消奴部”(1933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县”,或“乡”)的名称。属辽道宗※太和宫。是宫下尚有一※瓦里名此。是词亦作人名,《辽史·圣宗纪》统和六年(989)十二月,“休哥献奚详稳(官名)耶鲁所获宋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博尔和卫。永乐七年(1409)八月置,以齐达纳等为指挥使。清代有博尔和山,在吉林西南,与英额边门相近。
见“高州”(19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