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平县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改盖州奉国军。元初为盖州路,至元十六年(1279),并东京支郡,后为辽阳路。明置盖州卫,属辽东都指挥使司。清康熙三年设县,属奉天府。雍正五年(1727),设副都统,驻防兵1000名,后改守尉驻守,并设八旗,防守兵500名。清末民初,治内有汉、满、蒙、锡伯、回、朝鲜、巴尔虎蒙古等族居住。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改盖州奉国军。元初为盖州路,至元十六年(1279),并东京支郡,后为辽阳路。明置盖州卫,属辽东都指挥使司。清康熙三年设县,属奉天府。雍正五年(1727),设副都统,驻防兵1000名,后改守尉驻守,并设八旗,防守兵500名。清末民初,治内有汉、满、蒙、锡伯、回、朝鲜、巴尔虎蒙古等族居住。
云南新石器文化遗址之一。地点在今宾川县白羊村。1973—1974年,经考古发掘,发现房基11座、墓葬34座,出土大量陶器、石器、骨器、角器、牙器、和蚌器。石器工具中有磨光的长条形石斧、梯形石锛、柳叶形
汉南越国二世主。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南越王※赵佗之孙。汉建元四年(前137),佗卒,遣使入朝告丧,武帝诏准袭南越王位。循佗旧制,事汉甚恭恪,为武帝所悦。六年(前135),闽越王郢举兵侵南越边邑。上书
见“沙扎”(1124页)。
?—1635清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曼精氏。世居喀尔喀地方。初仕明任守备官。天命六年(1621),率35人降后金。七年,随军征明,克广宁城。以功授游击世职。天聪元年(1627),连败锦州城、宁远城,皆
见“建平蛮”(1542页)。
古地名。亦省称安市(《新唐书·高丽传》将安市城与安市记为二地,疑误)。名袭用汉辽东郡安市县旧称。故址一般认为在今辽宁海城县东南营城子(一作英城子山城),但说法不一,或说在该省营口县东南汤池镇;旧说在东
古代若干蒙古部落贵族首领的世袭称号。亦作太司、泰实。仿自契丹袭汉制所立“太师”官名。《辽史·百官志》:南北院大王下均设有“太师”,北面部族官、北院属国官亦均有“太师”。位尊职显。蒙古贵族慕之,用以自称
书名。元周达观撰。1卷。成宗元贞元年(1295)遣使招谕真腊(今柬埔寨),作者随行,至大德元年(1297)返归,首尾3年,谙悉其俗,因记所闻见成此书。凡40则,包括地理、风俗、语言、宗教、经济生活等。
即“乌昭庆”(335页)。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