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水
古水名。一作善水。所指众说纷纭,或说是今吉林省白城市西之交流河;一说为嫩江西岸支流雅鲁河;有说是海拉尔河支流伊敏河;或说为今哈伐罕河;旧还有说为桂勒尔河。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县)至室韦族境经此水。
古水名。一作善水。所指众说纷纭,或说是今吉林省白城市西之交流河;一说为嫩江西岸支流雅鲁河;有说是海拉尔河支流伊敏河;或说为今哈伐罕河;旧还有说为桂勒尔河。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县)至室韦族境经此水。
①清穆宗载淳年号。1862—1874年,凡1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穆宗载淳(1844页)。
1883—1945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阿鲁科尔沁部人。阿鲁科尔沁多罗郡王巴咱尔吉哩弟独生子。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赐头等台吉。三十二年(1906),封镇国公。1933年,任伪满洲国阿鲁科尔沁
1912年新疆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是年初,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因不堪忍受吐鲁番王和当地政府的双重压迫与剥削,在穆依登领导下举行起义,并与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相配合,击溃军阀袁大化的
参见“吾都里”(1047页)。
旧时基诺族村社的长老之一。基诺族音译。被视为“寨母”,与另一名长老※“卓巴” (寨父)共同管理村社。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个等级。又称“癸伙”、“给伙”,汉称“官百姓”或“白彝”。隶属于土司、土目。有权占有财产,可以在土司、土目管辖范围内自由迁徙。耕种的土地,名义上归土司、
即“主儿勤”(620页)。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清代对西宁、凉州商民赴西宁口外蒙、藏地区进行贸易所定的规章。道光三年(1823),陕甘总督那彦成以西宁、凉州等地商民携带货物,例由西宁大臣给票出口,径赴蒙古游牧贸易,既不指定地点,来去亦无限期,以致奸
即“柯散”(1590页)。